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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包装木箱是指符合出口要求的包装木箱。武汉出口木箱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,才能检验通过,允许出口。并且不同的国家对包装木箱的要求也有差异。
出口包装木箱要达到SN/T0273-93《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》的规定。在选材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、马尾松、紫云松、白松、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树种,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%,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%。
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死节与活节不得超过5个,不允许有腐朽、贯通裂纹、夹皮、虫眼、霉变、钝棱等缺陷。
工艺方面:箱板接缝应严密,箱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,布钉应合理,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,印刷应清晰,字迹清楚,正确印刷商检代码。
对我国出口包装木箱要求进行检疫或检疫处理合格,并出具相关检疫证书的输入国有: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美国、加拿大、巴西和欧盟(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丹麦、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希腊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瑞典、英国成员国)。
种类如下:
1 采用符合出口要求的免检板材做成的木箱,通常采用的是9MM-15MM厚度的复合板,也有的叫做三合板或者胶合板。
2 采用实木做成的木箱,然后经过熏蒸杀毒处理,通常指熏蒸处理,或者经过热处理,然后盖上IPPC章,出具正规的熏蒸证明,这样才能达到符合出口要求的木箱。